現在位置 :首頁 > 兩岸交流Cross-Strait Exchange

教育部「赴陸交流活動登錄平臺」登錄說明

  1. 依據教育部規定,各單位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,包含體驗學習、實習、志工服務、訪問研習、姊妹校交流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、學生交流及其他赴陸交流活動,或以視訊會議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者,自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須至「赴陸交流活動登錄平臺」完成活動登錄。
  2. 本平台由教務處國際交流組為主要負責填報單位,請各單位辦理赴陸交流活動前一個月提報國際處相關資料,以利活動登錄。
  3. 填報對象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,包含體驗學習、實習、志工服務、訪問研習、姊妹校交流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、學生交流及其他與陸交流活動。
    • 若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,無"學生"參與活動,則免填報。
    • 若以視訊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,亦須登錄。
  4. 活動通報時間:
    • 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須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。
    • 如有變更時,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。
    • 活動完成返臺2周內繳交心得報告至教務處國際交流組,以利「事後登錄」回報活動概況。
  5. 校內流程:
    • 填具「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」、「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填報資料表」,本表經一級主管核章後繳交至教務處國際交流組
    • 教務處國際交流組完成活動登錄。
    • 出訪單位於活動完成返臺2周內繳交心得報告,由教務處國際交流組「事後登錄」回報活動概況。

 

須填寫資料: